在船抵港3天前,由货主向 报关公司 供给一切 单证 材料——向 海关 电脑申报(进口40*/份单,出口50*/份单)—— 海关 审单中心 电脑审单(一般需2~3天,需评价货类另供给 单证 至总关审单中心)——现场 海关 递单 ——查货——出税单( 单证 完全,交*金;单证未齐,税款×1。 2)——放行。
船抵港日起14天内未能申报,自第15日起需向海关缴交滞报金,按货值0。05%计交。
出税单后15天内未交税款,海关按税款0。1%计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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