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法典没有规定,但《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快递送货上门。快递企业必须上门送货。如果收件地址不在快递网点的配送范围内,快递员可以不送货上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递送达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收件人,并通知收件人或者收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递,又称快递或快递,是指物流企业(含货运代理) 用户委托的文件或包裹通过自己的立网络或联合合作(即联网)快速、安全地从发件人送达收件人的门到门(手动)的新运输方式。快递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快递是指任何货物(包括大宗货物) 狭义的快递是指商务文件和小件的紧急送货服务。从服务标准来看,快递一般指48 快递服务在小时内完成。
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递送达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收件人,并通知收件人或者收件人当面接受。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有权当面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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