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是指快件抵达收件地时,当着快递员的面,签字验快件;或许快递员奉告收取快件时,直接奉告对方不签收,快递
特殊情况是快递员刚走,收货的快递员能够再拒收。由于一旦快件体系显现已签收,是无法拒收的。
依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则:
第二十五条u3000运营快递事务的企址、收件人或许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奉告收件人或许收件人或许代收人有权当面查验。
第二十六条u3000快件无法投递的,运营快递事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许依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归于进出境快件的,运营快递事务的企业应当手续。
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则处理:
(一)归于函件,自承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越6个月无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管理部分的监督下毁掉;
(二)归于函件以外其他快件的,运营快递事务的企业应当理部分的规则处理;
(三)归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物品的,由出入境查验检疫部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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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快递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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