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邮件快件实名收发管理办法》:
第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经营邮政通信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快递企业)应当实行实名收发。收发邮件、快递时,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检查寄件人身份,登记身份信息。
寄件人出示的有效身份证明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留证、香港、澳门居民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内地通行证;
四、外国公民护照;
(五)*规定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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