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因本公司原因造成托寄物损坏或损失,本公司将免除本次运费。
2、如果寄件人没有选择保险价格,公司将限制月结客户的9倍运费和非月结客户的7倍运费损失。
3、如果寄件人选择了保险价格,公司将根据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如果寄件只有部分损坏或内部短缺,则按保险金额和损失的比例进行赔偿。
4、托寄物的残值由公司和寄件人协商处理;残值将在金额时扣除。
5、寄件人寄送价值超过2万元的贵重物品的,应当在寄件时向公司说明。损失、损失后,公司有权赔偿不超过2万元的一般物品。
相关内容说明:
为了保证寄件人的安全交付,寄件人
1、如实申报托寄物明确填写寄件人、收件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特别是易碎品),提供足够的防损措施,保证
关于费用和发票的约定:
1、如果收件人尚未付款,如果寄件人要求更改为寄件人付款,则应支付额外的服务费。服务费标准以我公司为准准。
2、寄件人指示物流中心和保税区需要支出在收取或发送特殊地址的额外费用时,寄件人或其指定付款人应偿还上述额外费用,如公司提前支付的/仓储费,并向公司支付额外服务费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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