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快递暂行条例》规矩:
第十九条u3000两个以上运营快递事务的企业能够运用一致的商标、字号或许快递运单运营快递事务。
前款规矩的运营快递事务的企业应当签定书面协议清晰各自的权利义务,恪守一起的量、安全确保、事务流程等方面实施一致办理,为用户供给一致的快件盯梢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
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掉、损毁或许内件缺少而遭到危害的,用户能够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许快递运单所属要求实践供给快递服务的企业补偿。
第二十条u3000运营快递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扩展材料:
相关规矩:
依据《快递暂行条例》规矩:
第二十七条u3000快件延误、丢掉、损毁或许内件缺少的,事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好职责;对未保价的快件,按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矩确认补偿职责。
国家鼓舞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补偿职责险种,鼓舞运营快递事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八条u3000运营快递事务的企信息化办理,发布联系方式,确保与用户的联络疏通,向用户供给事务咨询、快件查询等服务。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能够向运营快递事务的企业投诉,运营快递事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奉告用户。
参考材料
百度百科-快递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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