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是指快件抵达收件地时,当着快递员的面,签字验货,不满意能够拒收快件;或许快递员奉告收取快件时,直接奉告对方不签收,快递员就会把快件退回去。
特殊情况是快递员刚走,收件人反悔想要拒收,能够联络送货的快递员能够再拒收。由于一旦快件小巧玲珑显现已签收,是无法拒收的。
依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则:
第二十五条u3000运营快递事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好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许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奉告收件人或许代收人当面查验。收件人或许代收人有权当面查验。
第二十六条u3000快件无法投递的,运营快递事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许依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归于进出境快件的,运营快递事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查验检疫手续。
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则处理:
(一)归于函件,自承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越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运营快递事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管理部分的监督下毁掉;
(二)归于函件以外其他快件的,运营快递事务的企业应当挂号,并依照国务院邮管理部分的规则处理;
(三)归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其中有依法应当施行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查验检疫部分依法处理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用户,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不代表快递查询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1048208551@qq.com,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