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是否保价由发件人自由选择,保价最高限额为1万元,费率为1%;
2、保险货物的损坏,按实际损坏(实际损坏的确定标准按当时市场的平均价格计算)进行赔偿,保险货物的损失按申报价值进行赔偿,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3、未投保的物品:申报价值小于1500元的,承运人应当按照申报价值进行赔偿;申报价值为1500元偿1500元;
4、对未保价物品的损坏,承运人应当按照实际运费的损坏程度计算3-赔偿5倍(如运单上填写的)费用的三倍,按申报价值赔偿)。
扩展资料:
我国法律对快递业的货物运输没有专门的规定,在诉讼实践中,快递公司主张此类纠正有关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未保险的邮件丢失、损坏或内件短缺,承运人应按最高不超过收取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而且,现在很大其快递单后面的声明:对不保价邮件损坏的赔偿最高
需要注意的是,邮对于国家邮企业,其他快递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货物运输纠纷应当适用合同法关于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因此,其他快递公司的损失赔偿三倍以上的运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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