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快递服务主体应至少为上门快递提供两次免费送货,送货应为8次:00-20:00时间段。两次免费交付。与用户达成协议的除外。快递服务主体可以与收件人约定延迟交付或箱、站交付;收件人仍然选择上门收取额外费用,但应提前通知收件人收费标准。不能联系收件人的,可以按照发件人的要求处理快递。
其次,由于收件人的原因,多次挨家挨户的交付失败大大增加了快递服务主体的风险和成本,尤其是对于大型和贵重物品的快递。”但这些物品只占快递行业的一部分大多数快递失败的货物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通过联系消费者来解决。因此,草案对特殊情况下“挨家挨户交付”的收费规定是消费者与快递服务实体之间的利益平衡。”
第三,网络经济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别研究员陈虎东表示,根据旧的国家标准,交付形式应主要包括在内与用户协商投递有三种形式,新标准包括上门投递、箱式投递、站式投递等方式。新标准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以前的标准现在,更多的场景将主动权交给了消除从人的角度来看,满意的场景更加多样化。换句话说,对于快递服务提供商来说,有必要真正发挥消费者的作用还敦促其和消费者的服务条款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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