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方管理。.防止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结合实际仓储管理制定本制度,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第五条承运人是指从事经营性汽车货物运输、搬运、装卸和货运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续签,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第六条承运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有关运输法规,按照批准的范围经营,服从管理,履行运输责任。经营汽车货物运输,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
第七条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货物的单位或者个人。托运人向指定的发货人和收货人收发货
第八条托运人应当安排物资运输计划,配合运输部门合理运输,遵守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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