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开设快递终端网点,自开业之日起20个备案。快递终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开业自开业之日起20部门备案。快递终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用户,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不代表快递查询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1048208551@qq.com,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