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 与出,谁应该对货物的损失负责。也就是说,因货物丢失而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2: 从法律角度来看,你没有索赔的权利。虽然你买了这个货物,但是你和快递公司在一起另一方的主体不是你,而是卖方。 既然“对方答应赔偿我的邮费” “原货费”,下面的意见是:接受,并迅速收到。否则,如果昆明分公司按照运输合同向卖方支付丢失货物的赔偿,那么你将非常被动——两笔钱都跑到卖方那里。 关于3: 快递单上的条款确实对你没有约束力。协议的另一方主体是卖方束力,享有合同的权利和承担合同的义务,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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