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所有的快递公司的规定都是相同的,必须由收件人本人签收。但是一般情况下,经过收件人同意可以放在暂存点。
法律依据:《中华二条 邮政公司采取按址投递、用户领取或者与用户协商的其他方式投递邮件。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二)公司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四)公司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第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投递快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公司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项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万*以上三万*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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