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赔额外的保险服务,分为保险和保险两种。在快递业务中,数人采用保价。
快递赔偿标准
新《邮政法》只能赔偿运费的三倍。一些快递(物流)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一般来说,根据运费的2-10倍,有些是托运的20*等等,每家快递公司都不一样。许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的保险服务,分为保险价格和保险。保险价格是保险的损失,利率一般是商品价值的百分之几(1-5),更贵;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比例为千分之几(1-8),有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偿损失。在快递业务中,大多数人对确实需要保险的货物采用保险价格。
第四十五条 本章适用于邮政一般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损失赔偿。
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适用于一般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损失赔偿。
,是指邮件丢失、损坏或内容短缺。
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普通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正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按照下列规定赔偿给予邮件的损失:
(一)保价损坏的,按保险金额赔偿;部分损坏,按保险金额赔偿;所有电子邮件价值的比例将赔偿电子邮件的实际损失。
(二)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坏或者内件短缺的,按照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收取费用的三倍;登记信件丢失或损坏的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通知和提供给用户的邮件文件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说明前款规定。
因故邮政企业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无权*助本条*款
第四十八条 邮政企业对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邮件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但由于不可抗力邮件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第四十九条 用户发送邮件后,可以自发送之日起一年内将收据发送给国内邮件邮政企业应当自交*之日起180日内持收据查询。
查询*邮件或者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邮政企业应当自用如果通知用户,邮政企业应自用户查询之日起30日内通知用户查询结果邮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本条*款用户邮政企业查询未提出赔偿要求的,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邮政汇款的汇款人可以自汇款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20日内通知汇款人查询结果。复核期满未发现汇款的,邮政企业应当将汇款费和汇款费退还给汇款人。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用户,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不代表快递查询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1048208551@qq.com,将立刻删除。